|
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离退休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资格评审、考试、聘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权限内机构编制和全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县(市)区司法系统协管干部的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本系统人民警察警衔评定、晋升的管理和警容、警纪等警务督察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岗 位 职
责 一、政治处主任职责 (一)主持政治处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协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参与管理本系统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本系统公务员及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及其检查监督工作; (四)负责制订机关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受理群众对有关本系统的组织、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与申诉控告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处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工作,并在主任外出期间负责全处工作; (二)协助主任做好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协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的党建工作; (三)协助主任做好本系统公务员及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及其检查监督工作; (四)协助主任制订机关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系统离退休老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青年、妇委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员职责(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一)协助正、副主任做好本部门党建工作及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采集、统计上报和干部年报工作。 (三)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包括人员的调配,干部录(聘)用职务晋升考核、任免及离职退休的政审及申报工作,以及技术干部的晋级评审及申报工作。 (四)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 (五)协助正、副主任以及相关部门做好工会、老干、青年、妇委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起草本系统政治思想教育及业务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并且协助正、副主任组织实施。 (八)协助正、副主任及有关科室组织本系统公务员、法律工作者的培训。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违规违纪的调查,并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 (十)协助机关党委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人事政工方面的来信来访及申诉控告工作。 (十二)完成正、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